迅安科技(83495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0:41:20 中财网
原标题:迅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 9月 10日 15:00—2025年 9月 11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4950迅安科技2025年 9月 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2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关路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拟修订<公司章 程>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 案》
2.07《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 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的议案》
2.16《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18《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9《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关于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废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2.11);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代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股东可以信函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 9:30-15: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关路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德明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关路 1号 邮编:213025 电话:0519-8841089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拟修订<公司 章程>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 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 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16《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18《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9《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关于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废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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