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30145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黎路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3、上述议案1.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5、议案6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黎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信函或邮件在2025年9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照欣 电话:0512-80676869 传真:0512-806796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黎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58”,投票简称为“钧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4、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为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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