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博众精工(68809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30:55 中财网
原标题:博众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7 公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3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为基数测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914,53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267,190.2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博众精工68809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余军杨青
电话0512-639317380512-63931738
办公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号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840,987,923.478,897,222,085.632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4,560,731,519.054,455,367,243.572.3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876,497,488.451,833,538,374.182.34
利润总额151,356,772.36102,366,172.89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2,617,134.4295,833,820.546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6,514,741.4575,368,769.82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98,315,429.41-336,890,672.9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592.27增加1.3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640.21668.52
稀释每股收益(元/0.3640.21668.5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2.5512.83减少0.28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02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9.03129,672,000000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27.13121,186,468000
天津信科弘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5.4324,235,107000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2.4210,800,000000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2.4210,800,000000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617,200,000000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617,200,000000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617,200,000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境内非国 有法人0.743,3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中证机器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672,999,94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上述股东中,博众集团、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 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一致行动人; 博众集团为控股股东;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 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 合伙人都是博众集团。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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