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激智科技(300566):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自身及对方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2.1亿元人民币。授信及担保授权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激智”)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北激智就公司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江北激智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江北激智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江北激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江北激智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1)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2、债务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贰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 1、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2、债务人: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7、保证期间:(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三)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2、债务人: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伍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8,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9.58%。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6,777万元,下属公司对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217万元,下属公司之间的互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各相关方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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