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刘建德先生外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04元。截至2020年10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1,795,770.67元,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19.65元。 截至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6,085.4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895.06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10,234.0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259.59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90.38万元(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利息净收入3.4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232.4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5,704.81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余额为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款余额为5,704.81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报告日,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总额为355.4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5月1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余额合计5,474.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8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747,925股的比例为0.9456%,回购的最高价为39.66元/股,最低价为23.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14,600.6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度,除上述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5: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1月9日、2024年12月6日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目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4.65%。本次股权变动未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及存放安排。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