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4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4 7 3 2024 7 13 2024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3、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22日作为授权日,以8.9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100% 应行权比例未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2.632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合计2.632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天津普林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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