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4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8272万份,行权价格为8.98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4 7 3 2024 7 13 2024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22日作为授权日,以8.9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权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9月9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期权简称:普林JLC1 3、期权代码:037458 4、行权价格:8.98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可行权激励对象共1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96.8272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0%,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100%,该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中共有2.6328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持有人部分股票第一次非交易过户,其中向公司董事、总裁庞东非交易过户106,552股,38,218 向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泰非交易过户 股,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束海峰非交易过户42,719股。 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96.8272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8272万份。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本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天津普林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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