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300128):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5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8,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13,241,781.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4,758,21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1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39,688,421.89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为12,688,421.8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00.00元,现金管理余额为97,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0月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2023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4年1月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名义签署)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2024年1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3,584.92元(不含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4]00620号《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4年7月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本次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3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39,688,421.89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为12,688,421.8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00.00元,现金管理余额为97,000,000.00元。公司将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泰州市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号:(2024)苏1283诉前调14947号),被泰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解除冻结。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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