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914.08万元(其中5,772.57万元为本次支付,141.51万元为前期已经支付,两次税费共计354.84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86258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8536659银行账户39,417.43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710240000000983银行账户35,000.00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15351729290016银行账户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9,729.88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 13,446.22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2,486.40万元,2024年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5,245.14万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84.74 万元。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2,101.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01.95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24,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 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紫金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9408254户已于2025年03月13日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99943户已于2025年01月17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10日至20日,公司在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 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193万元竞得余政工出[2021]12号的土 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土地面积为20,885平方米。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72567号)变更为余杭区径 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拍得政工出[2021]12 地块),土地面积为31.32亩,计划总建筑面积29883.91平方米,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29705平方米。新建厂区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超 老厂区,极大改善了生产环境,扩宽生产空间,有利于后续新购置设备的放置与安装,提高“年产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线”的自动化和 智能化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 心项目”中的“年产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线”搬迁至余杭区径山镇 (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4-0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9.8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21.18万元(不含税),合计10,151.06万元。置换金额已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 了中汇会鉴[2021]7559号《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 2021-026)。 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3,266.58万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 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 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1-032)。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 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后续对该等超募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和“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告编号:2024-070)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11,187.3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终止项目后部分结余超募资金补流)31,750.6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上述实现效益为反 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产生净利润。 [注3]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未包含2023年度终止部分超募项目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8亿元超募资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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