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9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080,000股,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62,241.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5,117,758.3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7,0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578,037,75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09]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6,939.0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141.84万元。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96.47万元,银行手续费0.2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719.79万元。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如下:(1)2021年11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就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就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及苏州旭创的全资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苏州旭创及铜陵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储翰”)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成都储翰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2022年7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和全资孙公司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就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苏州旭创及光电产业园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苏州旭创及光电产业园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截至2022年7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4,263.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注销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82,892.55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基本账户。 (8)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光器件市场环境变化、成都储翰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进程、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将“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剩余的24,204.6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办理了注销专项账户手续。
1、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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