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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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3:5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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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久量股份: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 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北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退回部分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在事后进行核查时发现,公司收到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承诺承担政府补助退回款时实际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公司退回该款项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时实际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因此前述退回政府补助金事项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及完整,公司现将前述退回政府补助金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对已披露公告进行相应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科目后对公司当期损益有影响,对股东权益总额并无影响。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后附对比表格。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提升相关专业能力、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北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 | |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部分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量股份”)于2024年8
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将公司注册地迁
址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
理迁址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相关人员
自该届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根据授权协商有关迁址事宜。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
限公司退回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以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管
理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补贴的函》,根据上述函件
内容,公司需退回在2019年至2023年间领取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资金合
计6,618,508.00元。退回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往年获得有关政府补助情况介绍
(一)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间合计领取了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
革局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3,618,508.00元,其中包括:1、公司被认定为
白云区总部企业,于2020年11月、2022年6月分别领取了白云区扶持补贴
152,508.00元、348,000.00元;2、公司被认定为白云区重点“四上”企业,
于2023年11月领取了白云区扶持补贴118,000.00元;3、公司于2019年6月、
2020年10月分别领取了白云区上市企业扶持补贴1,000,000.00元、 |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注册地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迁址事宜。
公司相关人员根据董事会授权协商有关迁址事宜过程中,公司收到广州市
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重点“四上”、
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以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
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补贴的函》,根据上述函件内容,公司需退回在2019年
至2023年间领取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资金合计6,618,508.00元。
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达汇享”)的最
大份额有限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下的
产业投资平台湖北国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集团”)的全
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本次迁址产生费用事项,城运集团向公司出具《城
运集团关于承担久量股份迁址费用的承诺》:愿意承担公司本次应退回的政府
补助金全部款项及未来公司因开展迁址事项所需缴纳或退回的其他费用。故城
运集团本次承担的退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 | | | | | | | | |
| 2,000,000.00元。
(二)公司于2020年3月领取了来自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境内外证券
市场新上市企业补贴资金3,000,000.00元。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合计
6,618,508.00元,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至公司账户。上述政府补助的申请文
件要求公司在享受财政补助和奖励之日起5年或10年之内不迁离广州市白云
区,否则需全额退回相应的扶持资金。现因公司拟办理迁址事宜,公司需根据
有关部门的发函办理前述退款事项。
控股股东承担本次退回政府补助金的情况
本次公司迁址的费用由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
全部承担。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最大份额有限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
控制下的产业投资平台湖北国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城运集
团已于2025年6月17日将本次应退回的政府补助金6,618,508.00元支付至公
司指定账户。公司在收到前述款项的当日(2025年6月17日)即根据政府函件
将该款项退回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指定账户。
控股股东对迁址事项产生费用的承诺
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授权开展迁址事宜。在收到广
州市上述相关单位的函件后,城运集团向公司承诺:愿意承担公司本次应退回
的政府补助金全部款项及未来公司因开展迁址事项所需缴纳或退回的其他费
用。具体承诺如下:
1、城运集团将承担本次久量股份需退还的扶持资金合计6,618,508.00元,
并于久量股份履行内部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汇至久量股份指定
银行账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城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城运集团承担的前述政府补助退回款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董事贾毅先生为国鑫集团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于关联董事的认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
意、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回部分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贾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4MA48B1N437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炜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7月27日
7、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高新区十堰大道45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
| 2、对于因久量股份迁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所
产生的所有迁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迁址所需退还的惠企性政府补助、税费、
生产设备搬迁费、人工遣散或招聘费用及其他为了迁址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等,
均由城运集团承担并汇至久量股份指定银行账户。
3、久量股份迁址完成后,若后续仍因迁址事项而产生其他费用,城运集团
承诺继续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4、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久量股份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且迁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
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
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公司已取得城运集团承担迁址费用的承诺,且公
司在收到城运集团支付的本次应退回政府补助金款项6,618,508.00元后,于当
日(2025年6月17日)将前述款项6,618,508.00元退回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
位指定账户。因此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6,618,508.00元对公司当期损益并无
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披露规则,单笔收到的与收益相 | 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公共交通;矿产资源(非
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
产和供应;规划设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城市公园管
理;森林公园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停车场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
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智能农业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节能
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与关联关系: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达汇享的最大份额有限
合伙人,系十堰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产业投资平台国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城
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城运集团承担的本次政府补助退回款构成关联交易。
城运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5年3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319,138.19 10,958,886.14
净资产 6,432,239.33 6,424,639.70
科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170,244.50 790,872.78
净利润 17,116.62 78,254.44 | | | | | | | 科目 | 2025年3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 总资产 | 11,319,138.19 | 10,958,886.14 | | | | 净资产 | 6,432,239.33 | 6,424,639.70 | | | | 科目 | 2025年一季度 | 2024年12月31日 | | | | 营业收入 | 170,244.50 | 790,872.78 | | | | 净利润 | 17,116.62 | 78,254.44 | | | | | | |
| 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及时披露;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
公司将在确认补助需要退回时及时披露。本次单笔退回的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予以披露。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确认为当期损益。本次公司退回政府补
助资金不会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营业收
入产生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
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
2、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
补贴的函》;
3、《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承担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迁址费用
的承诺》;
4、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 其他说明: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城运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城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政策及定价
(一)交易政策及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交易金额依据往年所领的政
府补助金确认。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城运集团已向公司出具《城运集团关于承担久量股份迁址费用的承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往年获得有关政府补助情况介绍
1、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间合计领取了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3,618,508.00元,其中包括:
……
2、公司于2020年3月领取了来自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境内外证券市
场新上市企业补贴资金3,000,000.00元。
(二)城运集团对迁址事项产生费用的承诺
1、城运集团将承担本次久量股份需退还的扶持资金合计6,618,508.00元,
并于久量股份履行内部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汇至久量股份指定
银行账户。 | | | ……
4、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久量股份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且迁
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鉴于城运集团的上述承诺,若公司在后续迁址中产生的费用达到了关联交
易披露、审议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
变动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城运集团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
顺利迁址的需要。本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 | 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与城运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城运集团承担本次退回政府补助金的情况
城运集团已于2025年6月17日将本次应退回的政府补助金6,618,508.00
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十、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
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根据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1-22权益性交易的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控制的其他关
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
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
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应认定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
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将收到的城运集团支付的本次应退回政府补助款项6,618,508.00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将前述款项6,618,508.00元退回至广州市政府
相关单位指定账户,计入营业外支出。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6,618,508.00元
对公司当期损益有影响,对股东权益总额并无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 | 根据相关披露规则,单笔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需要及时披露;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将在确认补助需要退回时及
时披露。本次单笔退回的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本次城运集团承担的退回政府补助款6,618,508.00元已达到前述
标准,故公司需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
十一、备查文件
1、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
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
2、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
补贴的函》;
3、《城运集团关于承担久量股份迁址费用的承诺》;
4、转账凭证;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 |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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