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00070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提高决 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双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辞任的,应当向 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收到书面辞任报告之日生效;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同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 产生新的委员;在新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根据本工作 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公司证券部门负责做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 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关资料; (二)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的相关资料; (三)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 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 第五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 开前三日由公司证券部门通知全体委员,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豁免的除外。 第十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以现场方式、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主 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 持。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 列席,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 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由公司证券部 门负责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 公司证券部门保存。 第十八条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 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监 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有关法律 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 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湖北 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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