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输配电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性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单个募投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变更等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109号文《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1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04.65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928.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676.28万元(其中包含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8,750.00万元、超募资金157,926.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7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8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设立相关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内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后)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文及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输配电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始终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将对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输配电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而进行的合理性调整。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已发生的费用,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对相关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后续运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宜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后续运营,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 2025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均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宜。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记录;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