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南矿集团”)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8.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85.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2023年4月与前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矿”)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湾里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4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缩减原募投项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将5,000万元资金用于“海外仓储物流及营销网点建设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9,000.00万元,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99.3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9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3,788,301.26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133,788,301.26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90,000,000.00元,后续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缩减原募投项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并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将13,498.05万元继续用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将5,000.00万元资金用于“海外仓储物流及营销网点建设项目”;将剩余资金(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终止原募投项目“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是通过搭建全方位的信息化系统,对现有厂区进行智能化改造。目的是全面提升公司生产车间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为满足“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需要新建厂房及对现有厂区进行适应性装修。 现根据公司当前发展战略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缩减该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因此,拟对投入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优化及调整,将部分资金用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海外仓储物流及营销网点建设项目”,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由于项目变更后涉及厂房的建设,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流程较长,故将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针对“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43.94万元投资该项目,通过建设综合科技大楼,公司研发中心、营销总部、智能运维管理总部将实现集中办公,全面提升实际业务运营中流程管理和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降低各项业务操作风险。根据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具体情况,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2,000万元。鉴于该项目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与原计划投资金额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充分考虑投资成本并结合当前营运流动资金情况,拟终止该项目,并将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上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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