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中,提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中属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9日15: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现场登记地点: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1号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9月9日15:30,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email protected] 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 ),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 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大卫 电话:0512-826206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号码:0512-82620630 7、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20”,投票简称为“亚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5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本人(本单位)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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