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600589):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查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夏春媛女士具有多年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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