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研股份(30160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超研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2024 1391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49,446股,每股发行价格6.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71,288.20元,扣除发行费用46,108,086.8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63,201.3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137127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含超募资金)如下表所示:
1、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2、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超声检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超声检测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需求,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2025 司规范运作(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 ”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同意募投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超声检测,以募集资金向超声检测增资的方式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超声检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超声检测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超声检测为“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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