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68812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2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为46,1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报告期内使用承兑汇票支付14,515,726.10元,承兑汇票6,851,873.80元已到期结清并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已支付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部分,待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将相应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大部分使用完毕,公司于2025年2月先后办理了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账户内余额200,081.25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详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 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基于公司新园区建设规划及实际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新的产能与研发合理协同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规避原实施地点场地结构限制,公司决定将项目实施地址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公司厂区内迁移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中段22号公司厂区内。基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结合最新的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超导产业创新中心 公司募投项目之“超导产业创新中心”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在设计之初,拟利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公司厂区内预留土地建设超导创新中心实验楼及放置配套设备。项目启动后,公司项目建设部门从审慎的角度评估公司周边的地铁在建设过程中如果由于相关因素导致实施地点的变更可能会对本项目建设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项目实施可能产生风险,为了规避潜在的风险因素,公司对项目建设进度审慎推进。本项目紧邻的地铁线路目前已投入使用,不确定性因素消除,经过公司分析论证,后续的项目施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划正常实施。 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4月17日的审议空窗期内,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事项,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冯勇、杜予晅、李魁芳、王凯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27号),公司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销户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 注4:“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产品结构变动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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