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600081):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号),公司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67,2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年1-6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365.07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同意将“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东风电驱动、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 同意公司为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为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向“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6,255.46万元、原计划投向“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38,426.39万元中的6,200.00万元变更为投向“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云峰大道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本报告期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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