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精工钢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7,362,693.7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722.2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19.64万元(不含税)合计共51,841.8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51,841.8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5月,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5月,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尚有9,000万元在使用中。 (四)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128.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128.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使用和存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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