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伟思医疗(68858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0:50:51 中财网
原标题: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伟思医疗688580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童奕虹沈亚鹏
电话025-69670036025-69670036
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 号9栋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781,006,964.681,820,364,713.20-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621,635,923.841,627,462,889.33-0.3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210,453,384.34191,578,926.409.85
利润总额76,536,081.4452,947,914.664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9,324,242.5149,620,406.163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3,571,292.4343,452,179.3546.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4,784,963.7132,146,246.83101.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4.173.011.16 增加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20.52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20.5238.4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2.4918.58减少6.09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0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王志愚境内自然 人39.4637,788,166000
胡平境内自然 人16.4115,717,985000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其他8.297,935,120000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1.801,728,196000
赵光明境内自然 人0.76724,369000
胡君境内自然 人0.56534,240000
范利利境内自然 人0.49468,280000
余风华境内自然 人0.49466,900000
范仪忠境内自然 人0.46436,620000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其他0.42403,32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王志愚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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