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7,871.8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33,356.17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16,901.8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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