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明新旭腾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 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 、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门支行、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子公司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梅诺卡”)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明新梅诺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为了满足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需要,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开立了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以上账户将专用于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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