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60328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59元,共募集资金2,372,666,678.53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82,666,678.5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公司已于2023年1月19日将承销保荐费增值税16,415,094.34元缴存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账号为1726520104001830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9,814,672.87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9,267,1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汇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大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目前国内气凝胶行业和市场现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液氯仓库、罐区、控制室、循环水站、冷冻站、变配电室等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置换,其中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8,630.96万元、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8,499.39万元。 [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生产的三氯氢硅全部自用,没有对外销售。该项目可以保障公司关键原料供应和质量,有助于提高产品性能与一致性,实现绿色循环,间接 效益显著,报告期内仅减少盐酸外运一项即可节约运费约2,140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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