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87316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099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8月 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01)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江西国匠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对江西国匠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匠堂”)经营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后,同意二级子公司江西奥匹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匹神”)关于注销三级子国匠堂的决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国匠堂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一家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联营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35%的联营企业力赛新(广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赛新”),因业务发展需要,实施增资扩股,用于补充经营周转资金,增资扩股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力赛新注册资本1,500万元,并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已认缴增资款人民币175万元,但尚未实缴,广州赛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80万元,广州力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45万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晓鹏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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