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43055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4《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与公司规模与业绩相符,并考虑市场薪酬水平; (二)与公司战略、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与绩效挂钩,综合考虑个人岗位职责、个人行为规范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由《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 第五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方案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方案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等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有权在其薪酬中扣除相关赔偿款。 第十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市场平均薪酬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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