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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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0:42: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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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恒帅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
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
恒帅转债
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65.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4.6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162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7.8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55.1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04.45万元,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273.58万元用于永久补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0.36万元。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04.9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04.9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75万元,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1.34万元用于永久补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28.4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宁电子”)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分别为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账号:330204016000086390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南部商务区支行(账号:9426007880150000010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0031888)。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HengshuaiIndustr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恒帅”)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元) | 备注 |
| 1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江北分行 | 39102001040022852 | 年产1,954万件汽
车微电机、清洗冷
却系统零部件改
扩建及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 | 0 | 已注销(注
1) |
| 2 | 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北
支行 | 40010122001042192 | 新能源汽车微电
机及热管理系统
智能感知清洗系 | 10,078,507.13 | |
| | | | 统零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 |
| 3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市江北支行 | 405246490424 | 新能源汽车微电
机及热管理系统
智能感知清洗系
统零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625,118.26 | |
| 合计 | 10,703,625.39 | | | | |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元) | 备注 |
|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江北
支行 | 3302041060000235962 | 泰国新建汽车
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 | 4,897,489.77 | |
| 2 |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
波海曙支行 | 94050078801300001766 | 年产1,954万
件汽车微电
机、清洗冷却
系统零部件
改扩建及研
发中心扩建
项目 | 0 | 已注销
(注1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江北
支行 | 574908747310008 | 研发中心改扩
建项目 | 5,718,712.01 | |
| 4 | 中国银行(泰国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301317812 | 泰国新建汽车
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 | 18,823.15 | |
| 5 | | | | | |
| | | 100000301317823 | | | |
| | | | | 649,561.14 | |
| 6 | | | | | |
| | | 100000301317834 | | | |
| | | | | 0 | |
| 合计 | 11,284,586.07 | | | |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7月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农业银行39102001040022852,
浦发银行94050078801300001766)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欣盛路599号,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11日调整至2024年4月11日;同意公司将“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4月1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4月1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将“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1日调整至2026年4月11日。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953,794.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15,094.26元,共计28,368,888.9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3158号)。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9,617,968.5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74,999.98元,共计150,892,968.53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9269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74.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6,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7,494.62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987.81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27,655.13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不适用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
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
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
心扩建项目 | 否 | 18,059.00 | 12,000.00 | 137.86 | 12,114.55 | 100.95% | 2025年12
月31日 | 3,002.70 | 是 | 否 |
|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
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
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3,538.00 | 25,494.62 | 849.95 | 15,540.58 | 60.96% | 2026年4月
11日 | -46.12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61,597.00 | 37,494.62 | 987.81 | 27,655.13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合计 | | 61,597.00 | 37,494.62 | 987.81 | 27,655.1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项目仍在持续投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
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
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欣盛路599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953,794.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15,094.26元,共计28,368,888.9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3158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共使用募集资
金18,172.68万元,投资进度为100.63%,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
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通
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
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
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
| | 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273.58万元用于永
久补流,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2,229.95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6,104.91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6,104.91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不适用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
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
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
心扩建项目 | 否 | 18,059.00 | 6,059.00 | 6,058.12 | 6,058.12 | 99.99% | 2025年12
月31日 | 3,002.70 | 是 | 否 |
|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
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0,000.00 | 19,470.95 | 8,917.49 | 8,917.49 | 45.80% | 2027年10
月16日 |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 否 | 7,294.00 | 6,700.00 | 1,129.30 | 1,129.30 | 16.86% | 2027年12
月16日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45,353.00 | 32,229.95 | 16,104.91 | 16,104.91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合计 | | 45,353.00 | 32,229.95 | 16,104.9 | 16,104.91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尚未结项,项目仍在持续投入;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达产效益。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149,617,968.5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74,999.98元,共计150,892,968.53元。保荐机构对该议案
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9269号。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共使用募集资
金18,172.68万元,投资进度为100.63%,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
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通
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
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
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 | | |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5,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1.34万元用于永久
补流,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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