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300447):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号文的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19,120股,每股发行价格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19,999,991.2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13,999,991.20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83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8月与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王府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基于此事项,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为新设募投项目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原变更项目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单位:万元
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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