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5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69号《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5.7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21,2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334,308,800.0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1,308,8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22,151.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4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81,596,295.1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8,220,448.66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7,694,592.50元。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2,748,4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57,309.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0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851,234.8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4,394,601.37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4,003,167.7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年5月26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56,051.29元及利息人民币1,139,083.27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以下简称“新乡千味三期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以及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和子公司新乡千味作为甲方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机构自2023年4月10日起变更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新乡千味于2023年5月与中德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新乡千味三期项目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1月,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基本支付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30.88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月,公司将开立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银行账号:500545010005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银行账号:772701880002160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60.38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百福源”)进行增资,用以实施“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03.4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鹤壁百顺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百顺源”)进行增资,用以实施“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鹤壁百顺源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和子公司芜湖百福源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子公司鹤壁百顺源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鹤壁百顺源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自筹资金41,411,342.24元;2024年3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46,640,894.04元;2024年3月1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24,222,409.1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20,448.66元,用于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9月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394,601.37元,用于募投项目“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投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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