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301591):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612,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278,409.0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334,490.92元(含超募资金7,179,490.92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4]B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33,540,483.57元,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163,018,901.2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96,559,384.79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6,739,105.5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会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氟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调减在原有厂区的投资金额暨在新购置土地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的投入金额17,280.00万元调减为7,300.00万元,剩余资金中7,400.00万元用于公司新购置的土地上新增的募投项目“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新建项目”,其余募集资金2,580.00万元投资于“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氟膜扩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将实施地点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二路11号”变更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一大道10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变更为“自建厂房”。由于实施方式变更,公司将该项目重新备案为“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为保障募投项目“氟膜新材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分步投入实施主体天津氟膜。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8,900.00万元(包括原“四氟膜扩产项目”计划投资的6,320.00万元,以及“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调整后剩余的2,580.00万元)及超募资金717.95万元合计9,617.95万元以增资和提供借款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天津氟膜。其中增资4,000.00万元,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提供借款5,617.9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4,000.00万元增资款及4,000.00万元借款合计8,000.00万元至天津氟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39.45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80.65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258.80万元。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4]E1037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氟膜扩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投资金额由“6,320.00万元”增加至“13,700.00万元”。“氟膜新材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方面,公司拟使用“四氟膜扩产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6,320.00万元、“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调整后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2,580.00万元、超募资金717.95万元投资,其余部分用自有资金投入。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已按用途使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该协定存款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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