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600765):中航重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19年8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55,600,640.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273,4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25,7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1,543,459.2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5,600,640.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145,942,819.20元。 截至2019年1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89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9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1,491,956.2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415,929.87元(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3,364,426.95元)。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 2021 4 9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年月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36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1,957,796.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7.0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9,999,999.76元,扣除发行费用37,773,584.90元(进项税额2,266,415.10元,合计40,0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72,226,414.86元(扣除进项税额2,266,415.10元后,余额1,869,959,999.76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11,957,796.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760,268,618.86元。 2021年6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17号、大华验字[2021]0003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424,510,799.7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9,138,267.0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1,443,449.6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0,621,716.91元)。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12 2024 8 14 20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年月 日召开的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8号”文《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11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719,889.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89,392,962.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869,414.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50,523,547.96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93,719,88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56,803,658.96元。 2024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5号、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74,727,434.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5,095,863.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3,477.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修订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黔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2021 6 25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年月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林城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有限公司 年非公开发行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424,510,799.7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2024年12月调整由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大公司”)负责在镇江、上海实施。今年以来,公司通过统筹所属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满足了原定于上海实施部分的能力建设需求;同时为满足航空装备配套产品提质降本的发展需求,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实施部分调整至贵阳,充分利用公司及所属企业现有土地资源,联合研究院所、高校共建先进航空锻铸技术创新能力。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负责重点研发设备及部分研发厂房的实施,并由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宇航”)利用空余地块建设研发配套厂房。由此,公司确定将原批复由安大公司负责实施,在镇江、上海建设的“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为镇江部分、贵阳部分,实施主体分别为安大公司、公司和重机宇航,本次调整不涉及镇江部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变。 本次调整是对原项目建设目标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延展,可以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整体效益,促进公司研发能力蜕变,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1、本次“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部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等温锻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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