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盛硅业(603260):合盛硅业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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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2:41: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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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 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5-056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
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24,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95,25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否 | | 担保对
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25,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2,000.00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否 | | 担保对
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8,5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0,45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 2,184,226.2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6.4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 担
保
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
担保金额 | 担保
金额
占上
市公
司最
近一
期净
资产
比例
(%
) |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万元) | 是
否
关
联
担
保 | 是
否
有
反
担
保 | | 对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 | | | | | | | 合
盛
硅 | 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 | 100 | 56.26 | 295,250.00 | 9,000.00 | 0.28 | 1,478,174 | 否 | 否 | | | | | | | 15,000.00 | 0.46 | | | | | | | | | | | | | 否 | 否 | |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合盛硅业
(嘉兴)
有限公司 | 100 | 45.81 | 32,000.00 | 15,000.00 | 0.46 | | 否 | 否 | | | | | | | 10,000.00 | 0.31 | | | | | | | | | | | | | 否 | 否 | | | 合盛硅业
(鄯善)
有限公司 | 100 | 44.19 | 60,450.00 | 18,500.00 | 0.57 | | | | | | | | | | | | | 否 | 否 |
注:另有子公司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5,720万元抵押担保;子公司宁波阿尔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原宁波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4,137万元抵押担保;子公司宁波合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4,752万元抵押担保;上述抵押权人均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朱志强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697810678Y | |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16日 | | | | 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03室 | | | | 注册资本 | 92,75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
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
(罐式容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密封
胶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781,464.56 | 740,775.90 | | | 负债总额 | 439,679.76 | 428,668.19 | | | 资产净额 | 341,784.81 | 312,107.71 | | | 营业收入 | 131,646.22 | 279,651.25 | | | 净利润 | 16,062.28 | -3,791.09 |
(二) 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瞿龙学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0MA2JDHRQXN |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6月29日 |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雅山西路530号2楼202室 | | | | 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品质合成橡胶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货物进出口;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
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
在:嘉兴市乍浦镇瓦山路200号)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 | (未经审计) | | | | 资产总额 | 190,663.02 | 169,272.49 | | | 负债总额 | 87,337.98 | 67,691.45 | | | 资产净额 | 103,325.05 | 101,581.04 | | | 营业收入 | 82,830.48 | 171,286.09 | | | 净利润 | 1,744.01 | 68,296.67 |
(三)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代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421328873470Q |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6月2日 | | | | 注册地 |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
产业园) | | | | 注册资本 | 117,50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硅橡胶、白炭黑、硫酸镁;金
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及销售;有机硅下游深加
工产品的出口、岗前培训、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07,885.03 | 348,960.35 | | | 负债总额 | 180,253.28 | 126,578.63 | | | 资产净额 | 227,631.75 | 222,381.72 | | | 营业收入 | 88,179.26 | 181,079.08 | | | 净利润 | 5,250.04 | 6,689.57 |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序
号 | 被担保人 | 贷款银行 | 担保金额
(万元) | 期限 | 担保
方式 | 担保范围 | 合同编
号 | | 1 | 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
农村合作银
行 | 9,000.00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
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
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
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 | 新石农
合行借
保字
(2025)
第105号 | | 2 | 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
行 | 15,000.0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
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
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
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银乌
【2025】
最保字/
第
【0483】
号 | | 3 | 合盛硅业
(嘉兴)
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 15,000.00 | 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
起三年,但在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日超过债权确定期
间届满之日(决算日)的
情形下,保证期间为自该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包括因主债权合同
下的违约事件及/或特别
约定事件发生而引致的主
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债务展
期、还款日宽限、分期履
行等情形的,自相应的主
债务提前到期日、主债务
展期届满日,还款日宽限
届满日,最后一期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
责任
保证 | 债务人于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合同项下
的债权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 HZRTL2
5040002-
G/01 | | 4 | 合盛硅业
(嘉兴) | 浙江省富浙
融资租赁有 | 10,000.0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每期租金 | 连带
责任 | 租赁成本人民币壹亿元整(小
写:¥100,000,000.00)及其租息构成 | FZGL25
0601 | | | 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及因其产生的其他债权的
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租
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 保证 | 的分期租金、首付租金、名义货价、
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和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等)
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 | | 5 | 合盛硅业
(鄯善)
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小西门
支行 | 18,500.0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
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
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主债务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就所担
保的债务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
用。 | 乌行
(2025)
(小西
门支行)
保证字
第
G202513
6300003
4号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关于公司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184,226.2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6.4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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