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司印章在使用中的规范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不当使用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章、董事会印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等资料,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人代表签章的文件。 第六条 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及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银行收支业务、票据业务等。 第七条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告、函件等文件。 第八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商业合同、协议。 第九条 公司其他印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第三章 印章的启用与废止 第十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十一条 印章刻制完毕,人事行政部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账。 第十二条 因机构变动、印章破损等原因致使原使用印章作废的,应当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作废印章应当由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并建立印章作废登记台账,必要时需发布印章作废公告。人事行政部应当及时按前述规定启用新的印章。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由专人进行保管。 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其中: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授权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2)财务印鉴章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3)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 (4)其他印章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由专人保管。 公司应当建立印章专管人员档案,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每名印章专管人员只能保管一枚印章。 第十四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位时,应由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另行指定专人代管。 第十六条 更换印章专管人员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重新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公司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使用批准权限如下: (1)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需经总经理批准;(2)使用财务印鉴章,需经财务总监批准; (3)使用董事会印章,需经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批准; (4)使用公司其他印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当建立印章使用台账,登记印章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印章的使用规范。 第二十条 严禁在空白的函件、信签纸等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如确有需求,应当提出印章外借申请,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带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保管人与业务经办人二人同时取章、用章、交回,对印章的安全使用共同负责。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专管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并核对使用登记情况,公司经理层应当不定期组织核查印章使用登记情况。 第二十三条 因违反本制度不当保管、使用公司印章,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