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摩登(00265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09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资金占用暨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1、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清收情况如下:1.1公司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公司收到由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的第一笔款2,000万元。 1.2公司收到第二笔款12,193.38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收到由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集团”)偿还的第二笔款12,193.38万元。 1.3公司收到第三笔款6,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收到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的6,000万元。 1.4公司收到第四笔款4,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已收到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剩余的4,000万元。除上述以前年度发生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025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因截至公告披露日,停牌期限已届满且未达到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要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五款、9.4.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5年1月13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年1月13日停牌1个交易日,2025年1月14日起深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因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已消除。且深交所已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由5位董事构成,普慧源提名的董事人数已超过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4条第(三)、(四)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慧源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普慧源、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润琪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共持有上市公司97,351,948股股份(含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66%。 根据以上法规规定,普慧源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同时王立平先生通过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慧源100%股权,因此王立平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处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事项 公司将重整后的广州摩登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投资”)100%股权进行处置,标的股权经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估值-41.53万元。2025年4月22日,公司与众特邦(海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摩登投资的股权,摩登投资、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进行审议。报告期内,相关工商已完成变更。 (四)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拟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东北”)签署《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与锐洋东北、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4,1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锐洋东北持有的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公司已按照《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向锐洋东北支付部分款项。沈鹏电力变更股东事项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对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事项 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公司67,132,248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12,519,844股的9.42%)申请解除限售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其持有的全部67,132,248股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4日。 (七)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认为因以下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原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通过提交相关资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被审核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见本节(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八)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函告其所持公司2,2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34.48%,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被司法冻结。 控股股东函告公司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如下:经从法院获取的资料显示,2024年9月23日,普慧源时任股东郑闳升(与现任股东无关联关系)违反公司章程,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形成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以普慧源名义为广东正大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康生物科技”或“债务人”)向内蒙古联邦动保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控股股东函告日,债务人正大康生物科技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形,债权人已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普慧源列为共同被告。因此法院已冻结控股股东普慧源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200万股(实际冻结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9%)作为债权保障措施。本次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为普慧源时任股东造成的历史债务违约,其现任管理层截至法院告知前对该债务不知情。 (九)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于2022年1月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其未依法及时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等行为并作出处罚,公司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于2024年5月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行为并作出处罚。公司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十)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的风险提示 2024年度,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保留意见事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之“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针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取得一定进展,2025年半年度,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本报告第八节之“审计报告”,该意见无法说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最终意见类型,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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