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4:56:34 中财网
原标题:山西焦煤: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5-034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0号)的核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对象发行
474,137,9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28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9,999,999.68元,扣除各项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28,782,215.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71,217,784.03元,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7,309.70元,合计人民币4,372,785,093.73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3年4月2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2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
顾问、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7,121.78
减:募投项目投入-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15,017.54
减:募投项目投入-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54,254.74
减:募投项目投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105,628.96
减:募投项目投入-偿还银行贷款214,635.51
加:利息收入净额510.3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应节余金额48,095.4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节余金额48,333.62
差异238.22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节余金额较专户应节余金额存在差异238.22万元,系本次发行涉及的部分发行费用,由发行人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2023年5月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分别与中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安排及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开立的7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2
个专户处于存续状态,其余5个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
用完毕并注销(注销情况详见:公告2025-003),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对应募投项目名称存款 方式
山西焦煤招商银行太原 分行营业部755903974510501 (已注销)-偿还银行贷款-
山西焦煤浦发银行太原 分行营业部680100788012000 03801(已注销)-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
山西焦煤兴业银行太原 分行营业部485010100102239 378(已注销)-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山西焦煤浙商银行太原 分行161000001012010 0027241(已注销)-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 目、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 偿还银行贷款等-
山西焦煤民生银行太原 五一路支行638900456(已注 销)-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 目、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 偿还银行贷款等-
华晋焦煤浙商银行太原 分行161000001012010 00322209,773.40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 目、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及偿还银行贷款等活期 银行 存款
华晋焦煤民生银行太原 分行63932604738,560.22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 目、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及偿还银行贷款等活期 银行 存款
合计48,333.62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2,146.82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15号《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鉴证。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2,146.82万元,其中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已投入
19,055.83万元,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投入
9,052.55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9,696.84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214,341.6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7,986.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389,536.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是否已改 变项目(含 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 (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沙曲一二号煤 矿智能化项目92,631.0792,631.077,907.0154,254.7458.57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沙曲一二号煤 矿瓦斯综合开 发利用项目24,758.3724,758.3779.2415,017.5460.66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105,628.96105,628.96 105,628.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16,981.60216,981.60 214,635.5198.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40,000.00440,000.007,986.25389,536.75-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为达到预期的建成使用效果,一方面,公司根据实际建 设情况适时调整、不断测试各类设备,并及时进行设备技术的升级换代,进而对设备型号、参数等重新调整优化,从而使得建设周期 拉长;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复杂的地质结构以及伴随的瓦斯、矿井水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煤层的分布和开采的安全性,进         

 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出发,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项目推进上更 加合理严谨,结合项目目前实施进展的相关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 用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146.82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1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鉴证。其中: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2,146.82万元,其中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已投入19,055.83万元,沙曲 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投入9,052.55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9,696.8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14,341.60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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