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5:31:35 中财网
原标题:壶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5年9月15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0)
1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2.05发行数量
12.06限售期
1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2.08上市地点
1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1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00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以下21.00-22.00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 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 人
21.01秦东
21.02郭平则
21.03赵宾方
21.04郭敏
21.05张志兵
21.06张宏
2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 人
22.01高全臣
22.02马常明
22.03王军
22.04杨瑞平
特别说明:
1、议案11.00至19.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0至10.00、议案20.00至22.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2、议案1.00至3.00、议案11.00至20.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5年9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亚鹏
(2)电话号码:0355-6010025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作为 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 数: (10)   
1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2.05发行数量   
12.06限售期   
1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2.08上市地点   
1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00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累积 投票 提案以下21.00-22.00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 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填 写选举票数) 
21.01秦东 
21.02郭平则 
21.03赵宾方 
21.04郭敏 
21.05张志兵 
21.06张宏 
2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填 写选举票数) 
22.01高全臣 
22.02马常明 
22.03王军 
22.04杨瑞平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7: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21.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2.0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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