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00214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7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核钛白”)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3,200,000股,发行价格为5.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7,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00,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443,962.28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5,256,305,280.0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31900112210123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账号:102172001470008),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20号)审验。 2、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70,829,888.72 元(其中 104,502,804.12元为募投项目投入,另外1,666,327,084.60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1)中核钛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931900112210123):
3,563,229,368.94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6,327,084.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7,238,764.12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存放于东方钛业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0991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核钛白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银行账号:102172001470008)、中核钛白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31900112210123)、东方钛业磷酸一铵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10083)、东方钛业磷酸铁项目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 银行账号: 101352000554439)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方钛业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3年2月,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102172001470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93190011221012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101352000554439,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1008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0991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及“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 1,666,327,084.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2025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详见附表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及“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一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第一次调整后投资总额数据,即实际募投资金净额。 注2: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拟建设的3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中已建设完成15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并投入使用,二期15万吨/ 年预计于本年度试生产,因该项目非产品生产完整工序,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公司终止“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及“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61,954,219.70元及相应利息104,372,864.90元,共 计1,666,327,084.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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