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52,1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4,5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093,819.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7,330,312.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元。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4]93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150.9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0.0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99.46万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468.56万元,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356.41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金额为1,356.41万元。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52.28万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3,397.10万元,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4,676.54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金额为1,599.27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77.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聚赛龙(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56.41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金额为1,356.41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676.54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金额为1,599.27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77.27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前的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2,227,059.31元、“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84,746.00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4,184,801.81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493号)。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411,805.31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84,801.81元(不含税),合计66,596,607.1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2)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4,413.61万元已全部置换。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50,505.00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288,802.89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8月28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9704号)。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0,505.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88,802.89元(不含税),合计1,539,307.89元。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77.27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356.41万元。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8.86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1,190.5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4,676.54万元,系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将依照原有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金额为1,599.27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77.27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在建中,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注3:2025年半年度,该项目实际实现营业收入20,582.9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28.43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该项目实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97,834.71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478.26万元。 附件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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