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仁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50.8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92.18%,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56.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1.48万元,资金使用进度为10.10%,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说明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1.48万元,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365.43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近年来随着国产软硬件产品性能和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软硬件产品采购时优先选择性能及效率更高且价格更低的国产产品替代,大大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此外,公司加强内部资源的协同,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优化整合,进而降低了实施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65.4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璇 邬海波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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