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瑞矿业(60071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2:56:13 中财网
原标题: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4 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4,663.87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5,618,760.1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分配12,967,932.29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本方案符合前述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金瑞矿业600714山川股份、山川矿业、金瑞矿业、 *ST金瑞、ST金瑞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甘晨霞杨超
电话0971-81847600971-6321653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849,373,318.01807,730,692.90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2,637,330.03742,471,386.094.0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0,711,046.14161,258,646.4812.06
利润总额43,725,888.1014,745,940.6419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4,663.8710,931,474.1323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37,036,079.2910,639,077.0824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47,912.0921,155,365.45-2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71.48增加3.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60.0382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60.038231.58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9,25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9986,418,5070质押84,360,279
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5541,938,6700冻结41,938,670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有法人5.2415,102,5770 
董伟境内自然人3.389,726,6010未知 
曹永明境内自然人0.521,500,0000未知 
UBS AG其他0.441,269,5220未知 
王亚平境内自然人0.361,028,8000未知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其他0.30856,6080未知 
谭畅境内自然人0.28805,9000未知 
董健境内自然人0.26749,2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青海省投,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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