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60351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募投项目: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共计107.8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应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事项已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绝味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绝味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注2: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7,172.80万元及后续收到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为“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已完成,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准备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7.83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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