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3:06:30 中财网
原标题:许昌智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2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202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0号)同意注册。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2,5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0,429,681.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070,318.69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130号《验资报告》。

2024年1月26日,许昌智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即4,875,000股)。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许昌智能股票。

许昌智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32,50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4,875,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7,375,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65,575,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57%。许昌智能由此增加募集资金总额为22,425,000.00元,扣除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费用(不含税)1,687,060.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737,939.22元。截至2024年2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95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71,9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2,116,742.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08,257.91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9,840,024.88元,募集资金余额71,785,829.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类 别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171,925,000.00
减:发行费用22,116,742.09
募集资金净额149,808,257.91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44,837,576.62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 品0.00
减: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2,448.26
加: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1,282,938.33
加: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497,197.08
应结余募集资金总额71,748,368.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总额71,785,829.87
差异-37,461.43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 称开户银 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募集 资金金额(元)募集资金余额 (元)
许昌智 能继电 器股份 有限公 司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许昌魏 都支行4105017160080000109830,000,000.006,206,644.01
许昌智 能继电 器股份 有限公 司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郑州 航空港 区支行811110101270175098430,000,000.0027,464,766.97
许昌智 能继电 器股份 有限公 司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许昌 分行37490054661066669,943,125.0037,957,840.78
许昌智 能继电 器股份 有限公 司中原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许昌 祥瑞支 行41101501010007310125,687,500.00156,578.11
小计155,630,625.0071,785,829.87  
注:初始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当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和本次发行印花税,以及尚未置换的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的结息。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募投项目可行性存在重大变化
2024年初公司上市后,受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市场需求影响,“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随着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发展,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到 2024 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已经突破73GW,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从 2021年的不足 4GWh增长到 2024年首次突破100GWh,较2021年增长25倍;目前全国约有27个省区市规划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模约 84GW,已经超过国家规划的两倍。随着新型储能产业爆发式增长和投产扩张,目前有限的新型储能市场应用规模,带来了行业内结构性产能过剩、新型储能产品低价竞争等问题。

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近年来,光伏行业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集中式光伏项目大量建设。2025年 1月由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2025年2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新增光伏项目取消固定电价,全面采用“市场竞价+煤电基准价挂钩”模式,推动“价补分离”,补贴逐步退出,电价由供需关系主导,光伏项目未来效益波动性将显著增加,并可能影响项目投资方增量建设意愿。

同时,光伏产业链内企业产能快速扩张,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竞争激烈,且存在部分产品或产业链环节中的头部厂商凭借其雄厚的背景及资源优势占据50%以上市场份额的情形,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可能导致整个产业链价值下滑。

公司在报告期后,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名称委托理 财产品 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 财金额 (万元)委托理 财起始 日期委托理 财终止 日期收益类 型预计年化 收益率%
中信银 行银行结 构性存 款共赢慧信汇率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18760 期 -C24NH01132,000.002024 年 11月 19 日2025年2 月20日保本固 定收益2.18%
招商银 行银行结 构性存 款招商银行点金 系列看涨两层 区间 59天结 构性存款 (NZZ01949)2,000.002025年2 月25日2025年4 月25日保本浮 动收益2.00%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5年 1-6 月,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收益17.6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存单尚均已到期;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报告期后,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降低募集资金对原项目“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的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并将上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剩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数字化配网和用电侧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78,000,000.00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75,226,085.16元,剩余2,773,914.84元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149,808,257.9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8,825.0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37,576.61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募投项目-新 型电化学储 能系统产业 化建设项目50,000,000.000.00621,836.491.24%2026年1月 19日不适用
募投项目-园 区综合能源40,000,000.002,479,925.0010,396,943.7025.99%2026年1月 19日不适用
低碳管控系 统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智 能光伏发电 及运维系统 建设项目28,808,257.91158,900.002,960,336.2610.28%2026年1月 19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 金31,000,000.000.0030,858,460.1699.54%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9,808,257.912,638,825.0044,837,576.61----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 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略显缓慢。公司将结合光伏发电及储能业务开展情况、技术 路径和市场饱和情况,综合研判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基于审慎控制风险和效益 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法规要求合理地对募投项目 内容进行调整。 报告期后,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降低募集资金对原项目“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 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的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资 建设,并将上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剩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数字化配网和用 电侧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4年初公司上市后,受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市场需求影响,“新型电化学储 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随着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发展,以电化学储 能为主的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到 2024 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已经突破 73GW,电化 学储能装机容量从2021年的不足4GWh增长到2024年首次突破100GWh,较2021年增 长25倍;目前全国约有27个省区市规划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 模约84GW,已经超过国家规划的两倍。随着新型储能产业爆发式增长和投产扩张,目 前有限的新型储能市场应用规模,带来了行业内结构性产能过剩、新型储能产品低价 竞争等问题。 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近年来,光伏行业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户用 光伏、工商业光伏、集中式光伏项目大量建设。2025年1月由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 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2025年2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
 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新增光 伏项目取消固定电价,全面采用“市场竞价+煤电基准价挂钩”模式,推动“价补分离”, 补贴逐步退出,电价由供需关系主导,光伏项目未来效益波动性将显著增加,并可能 影响项目投资方增量建设意愿。 同时,光伏产业链内企业产能快速扩张,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竞争激烈,且存 在部分产品或产业链环节中的头部厂商凭借其雄厚的背景及资源优势占据 50%以上市 场份额的情形,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可能导致整个产业链价值下滑。 公司在报告期后,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报告期后,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降低募集资金对原项目“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
 项目”、“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的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资 建设,并将上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剩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数字化配网和用 电侧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78,000,000.00元,其中拟 使用募集资金75,226,085.16元,剩余2,773,914.84元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额度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35,000,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 额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 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 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 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0.00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