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87293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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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3:11: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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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无锡鼎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鼎邦”、“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
无锡鼎邦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无锡鼎邦有效执行了规
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每半年度前往公司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
无锡鼎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范运
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了无锡鼎邦 2025年半
年度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
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
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
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无锡鼎邦 2025年度预计
关联交易和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 |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制权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为 243,589,108.83元,占总资产比重为 34.84%,同比增加了 37.72%。公司主要客户为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公司给予对方的收款期限较长,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已按审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加强催收,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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