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10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19,000股,发行价为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70,04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4,352,215.09元(不含税),余额为人民币174,517,824.91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929.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496,895.0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天职业字[2021]2780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810,812.46元,其中: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106,097,342.84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731,542.84元,用于永久补流62,365,800元);本报告期(2025年1-6月,以下同)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13,469.6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938,114.64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活期存款 5,243,873.5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24418300132 南昌高新支行 定期存款 40,000,000.00 活期存款 694,241.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6671300038884190 南昌西湖支行 定期存款 29,000,000.00 合计 74,938,114.64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账号 9550880224418300222;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存款期限六个月,到期日2025年12月11日,利率为1.20%;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4日,利率为1.60%;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00046671300040162308;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余额为2,900.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5日,利率为1.55%;3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5年7月16日,利率为1.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9550880224418300132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0000046671300038884190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21日与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1、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故对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2、为降低异地项目管理风险,集中精力将现有异地项目团队做精做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496,494.87元,具体情况如下: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6,496,494.8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26,496,494.87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20,929.8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1、保荐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1,886,792.45元,置换金额 1,886,792.45元;2、审计、验资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 754,716.98元,置换金额 754,716.98元;3、律师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377,358.49元,置换金额 377,358.49元 ;4、证券登记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2,061.90元,置换金额2,061.90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900.00万元,不存在质押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1)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其中的海南、厦门调整为昆明、郑州,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的市场布局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3)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原有实施地深圳市的基础上增加南昌市。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调整为苏州、长沙、昆明、郑州、深圳。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前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在2023年度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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