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920167):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
证券代码:920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选举委 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并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 为确保董事会ESG委员会的高质量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的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提升ESG管理能力,公司拟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二、关于董事会 ESG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工作细则》规定,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或任命。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经选举及任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蒋茜 委员:赵敏昀、陶奕 上述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关于制度制定情况 鉴于公司设立了董事会ESG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98)。 四、备查文件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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