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科技(87367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 9月 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0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5,470,000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3.99元/股,发行股数 13,460,0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305,4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88,286.1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117,113.89元。截至 2023年 10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9281号)。 2023年 11月 1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前进科技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前进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3.99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3,460,000股的基础上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01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119,9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9,814.6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00,085.38元。截至 2023年 12月 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2463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850,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0%。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216,42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3,708,10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717,199.27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 2: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764,406.95元,累计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952,466.44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5,867,098.44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5,867,098.44元,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170,000,000.00元。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 11月 2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 9月 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甲方)与国投证券(丙方)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分别作为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四)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监管的相关内容。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本公司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二次修订。 公司现行有效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 1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679,245.25元,公司已于 2024年 3月 18日完成置换。在此次置换事项审议中,公司未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公开发行股份登记费 1,269.81元列入置换金额内,公司后续将不再进行置换,由公司自筹资金负担此笔费用。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17,000万元(仅本金,不含投资收益)。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有 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所有现金管理产品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公司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 18号所在厂区。公司前述厂区始建于 2003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目前该厂区距离居民区较近。缙云县人民政府结合公司目前老厂区区位,建议“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 18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苍山区块 01-M2-01-9号地块。公司通过浙江省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并于 2024年 8月 1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供“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异地搬迁实施。因此,该项目新增建筑工程费用 620万元,其总投资金额增加 620万元,由 5,182.59万元增至5,802.5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做调整,增加金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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