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06:48 中财网
原标题:创新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61创新新材2025/9/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 )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二)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361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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