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动。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得以提高股东价值,获得投资者的 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和公司运作,同时也为公司创造 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 司的融资成本。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工作对象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 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 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5、其他社会公众。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六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 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 息。包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 开发、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大关联 交易、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 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 中的各种信息; 3、公司文化建设; 4、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5、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专业背景、投资 倾向和投资偏好等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与本行业相关的 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及财务政策进行深入研 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督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积极参 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 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2、信息采集: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 财务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参加公司 重大会议;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 市场动态; 3、信息沟通: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指定信 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 以发布;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邀请投 资者、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家参加;广泛收 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和期 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4、信息披露:(1)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的定期 报告由各部门配合提供,资本运营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整 理,经公司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交易所审核后发布。 (2)非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高层领导参加研讨会及 新闻发布会等,由各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 牵头组织编写会谈材料,由公司高层领导审定。投资者关 系工作人员在日常接待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财经媒体 及个人投资者时,信息披露的尺度遵循公司的统一口径, 面对新的问题应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经内部会议统 一对外口径后再进行披露。(3)临时性危机问题披露的程 序:涉及临时性高度敏感问题时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议, 形成意见后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对外答复; 5、投资者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 分析师、行业分析家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 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接待股民来访; 6、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经济职 能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7、媒体合作:维护和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做 好媒体采访及报道工作; 8、舆情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重大重组、关 键人员的变动、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波动、股 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 大损失等危机,造成重大舆情后迅速提出有效的舆情处理 方案; 9、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 流、合作关系。 第八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会; 2、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 3、一对一沟通; 4、电话咨询; 5、媒体采访和报道; 6、现场参观; 7、路演。 第九条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 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 定网站公布。 第十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 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 沟通的成本。 第十一条 公司应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 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四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要求 第十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 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机构设置状况,由资本 运营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 下,公司的其它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 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 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 能: 1、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 产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 面,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2、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 关法律、法规; 3、熟悉证券法规及政策,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 市场的运作机制; 4、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市场营销技巧; 5、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 应变能力; 6、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 能够比较规范地撰写年报、半年报、行业分析报告以及相 关文件、稿件。 第十五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 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公司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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