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微半导(688261):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36:17 中财网
原标题: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61 公司简称: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东微半导68826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李麟
电话+865126266819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118,370,995.473,099,883,346.78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922,494,642.092,899,743,730.120.7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615,831,685.01419,534,397.1046.79
利润总额22,941,321.2412,309,037.588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581,423.2116,941,427.146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726,962.261,662,716.7948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83,406,220.92-24,368,076.8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950.59增加0.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30.182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30.1827.7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6.869.24减少2.38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87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王鹏飞境内自 然人12.0714,795,198000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1.4013,963,950000
龚轶境内自 然人9.9712,212,65100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国有法5.356,552,597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卢万松境内自 然人3.544,343,357000
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3.324,071,267000
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 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2.112,591,389000
王绍泽境内自 然人1.632,002,000000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 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591,951,011000
苏州丛蓉私募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苏州工业园区 智禹东微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551,905,1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王鹏飞与龚轶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高维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王鹏飞控制的企业;苏州工 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龚轶控制的 企业;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原点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为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控制 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中新苏州工业 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卢万松、王绍泽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和龚轶的一 致行动人; 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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