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82,048,1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83.44万元。东方电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08,834,399.25元。 截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募集资金总额608,834,399.2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653,006.4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3,653,006.40元,其中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606,181,392.85元,已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16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0,235.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4,980,540.51元,其中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655,130.42元(含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704,337.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100,320.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72,608.6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466,748.51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79,585,732.02元。 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形成结余资金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结余资金8,100,971.96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581,166.20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6,862,772.12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718,394.0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33425046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9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天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合计127,581,166.2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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